关于临港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APP上线试运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2-30 浏览次数:1214

广大教职员工:

为满足教职员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,临港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于20189月建设完成并免费充电至今,拟定于201914111APP上线试运。为确保教职员工安全使用充电桩,现将有关使用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位置和数量:

学术交流中心、图书馆地下车库20

环化学院南侧地面停车场10

二、收费标准:

针对登录注册的校内教职工电价0.8/千瓦时。其中:电费0.636/千瓦时,服务费0.164/千瓦时。

三、使用方法:

1、登录https://www.teld.cn下载“特来电”手机APP,注册为“特来电”会员(新会员注册需在201913日前完成,注册手机号需与本月26日上报临港新校区建设综合办公室的统计表信息一致)

2、将充电枪插入车身充电口(充电接口为充电枪)或者使用双头电缆线将车辆与充电终端连接可靠(充电接口为充电插座);

3、打开“特来电”APP,点击“扫码充电”,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,或者点击“输入终端号充电”,输入充电桩上的编号,即可开始充电;

4、通过手机APP可监测车辆充电状态及充电量;

5、通过手机APP点击“结束充电”,可终止充电;

6拔出充电枪归位,完成充电。

四、安全须知

1、充电前查看充电设备是否有损坏和异常情况,如有问题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4001-300-001、特来电APP等方式反馈,由专业人员进行解决和维修;

2、要根据充电接口正确选择充电终端,不可强行插拔充电枪或者充电插座;

3、充电需按照正常步骤操作,严禁随意操作;

4、充电过程要保证车辆驻停可靠并处于熄火状态,不可随意挪动;

5、未点击“结束充电”时,严禁插拔充电枪,非紧急状况下禁止按急停按钮;

6、非专业运营维护人员严禁拆卸充电设备;

7、严禁恶意破坏充电设备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非新能源汽车请勿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

2.新能源车充电时须有序停放充电。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请及时移走,以方便其它新能源车充电

3.为规范校园安全用电,自充电桩启用后,校区内不得私拉电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。

4.  教职工新能源车主信息登记更新周期为1个月。每月1日充电桩后台更新。





后勤管理处

临港新校区建设综合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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