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临港校区三期工程代建项目工作小组的决定

发布时间:2023-09-04 浏览次数:10

关于成立临港校区三期工程代建项目工作小组的决定

全校各部门:

为保证临港校区三期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,根据学校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9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《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三期工程项目代建制建设管理制度》,决定成立临港校区三期工程代建项目工作小组(以下简称代建项目工作小组)。代建项目工作小组由学校、代建单位、财务监理单位联合组成,全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组织管理,具体组成名单如下:

  长:分管校领导、代建单位分管领导

副组长:基建处处长、临港新校区建设综合办公室主任、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、财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

  员:学校项目管理指挥部成员、学校基建处计划管理科和工程管理科科长、代建单位项目管理部主要工作人员、财务监理单位主要工作人员等。


 

上海电力大学

2023年9月4日